關于開展2017—2018學年學費減免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3-06 責任編輯:裴昊銘  來源:學生工作部 

各學院: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辦法》文件精神,學校決定開展20172018學年學生學費減免資助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費減免對象及條件

1、自2017年國家助學金評定以後至今,家庭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重大變故、本人遭受重大疾病或長期需要治療而導緻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學生。

2、家庭經濟特别困難,雖有全額助學貸款并參加勤工助學工作,仍無法繳納學費和保障基本生活要求的學生。

3、參評學生必須來源于2017-2018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遭遇突發事件前沒有入《2017-2018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需要資助的學生,應及時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4、在校期間有不良誠信記錄者、2017年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者、本年度有兩科不及格者、在校期間累計三科及以上不及格者不得參評。畢業生原則上不再參評。

二、減免工作程序

1、學生申請:符合條件的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提交《2003网站太阳集团20172018 學年學生學費減免申請表》。

2、學院初審:各學院組織對申請者進行評議,初審确定的減免推薦名單及等級須在學院宣傳欄和網站上公示一周,無異議者上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學校評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初審名單進行審核,并将審核結果在全校範圍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報請學校領導審批。

4、辦理減免:學生被減免的學費金額直接沖抵本人應繳學費金額。

三、工作要求

1、各學院務必秉承“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在學生中廣泛宣傳,深入班級、寝室全面展開調查,切實掌握情況,确保将資助政策落到實處。

2、申請學生應如實反映家庭及個人相關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除全額補交已減免的費用外,還将視其情節予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3、各學院應本着對學生負責的态度,認真細緻地開展工作,确保上報數據材料規範、準确。

4、各學院于320日前将相關工作材料上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相關工作材料包括學生申請材料(學生申請表、申請書、學生學費減免班級意見和能說明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相關材料)和學院工作材料(公示材料和學院初審上報彙總名單,其中彙總名單須同時交電子檔。)。

5、相關表格請在學生工作處網站自行下載。

 

附件:

1.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學費減免申請表

2.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學費減免班級意見

 

 

                                                                 學生工作部(處)

                                                                                       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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