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我系畢業論文指導工作的質量,确保指導教師完成論文指導各階段的工作,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各主要教學環節質量标準及評價方案(試行)》 (長大發〔2012〕12号)、2003网站太阳集团畢業設計(論文、創作)工作條例(長大教〔2013〕137号),特制定本核算規定。
一、 畢業論文各階段的具體指導工作
畢業論文的指導是一項時間較長、内容較複雜的系統性工作,大緻可以分為以下六個階段:
1.論文選題指導
參加畢業論文動員大會,幫助學生确定好論文選題,推薦相關文獻資料,填好論文指導記錄冊。
2.論文開題答辯
全體指導教師參加畢業論文開題答辯,并根據答辯意見,幫助學生修改完善《開題報告》、《課題任務書》的相關部分,填好論文指導記錄冊,并自己完成《課題申報表》、《課題任務書》、《開題報告》中的應由指導教師完成的部分,具體内容如下:
《課題申報表》中,“課題的主要内容、對學生的要求及現有條件”應由指導教師完成。
《課題任務書》中,“内容及任務”、“拟達到的要求或技術指标”應由指導教師完成。
《開題報告》中,“指導教師意見”應由指導教師完成。
3.論文中期檢查
檢查學生畢業論文的工作進度,幫助學生修改完善畢業論文初稿,填好論文指導記錄冊,并填好《畢業論文中期檢查表》中“指導教師對該生前期研究工作的評價”。
4.論文第一次答辯
全體指導教師參加畢業論文第一次答辯。答辯之前填寫《指導教師評閱表》、相應的《評閱教師評閱表》,以及論文指導記錄冊。在答辯現場,就答辯學生的畢業論文提問或提供修改意見,并填好《答辯評審表》。
5.答辯後指導修改
根據答辯教師的修改意見,指導學生完善畢業論文,填好論文指導記錄冊。對于第一次答辯未過的學生,要認真幫助其修改論文,不得将指導責任推卸給答辯教師。
6.論文第二次答辯
部分指導教師參加畢業論文第二次答辯。答辯之前填寫相應的《評閱教師評閱表》。在答辯現場,就答辯學生的畢業論文提問或提供修改意見,并填好《答辯評審表》。
注:為保證每位專任教師輪流參加第二次答辯,參加第二次答辯人選的确定辦法為:排除掉上一年參加過第二次答辯的教師之後,在剩餘的專任教師名單裡随機确定。
二、 畢業論文各階段具體工作量分配
(一)11版人才培養方案下的具體工作周數分配
11版人才培養方案中,畢業論文指導工作總周數為9,各階段工作周數分配為:
1. 論文選題指導:1周
2. 論文開題答辯:2周
3. 論文中期檢查:1周
4. 論文第一次答辯:2周
5. 答辯後指導修改:1周
6. 論文第二次答辯:2周
(二)13版人才培養方案下的具體工作周數分配
13版人才培養方案中,畢業論文指導工作總周數為10,各階段工作周數分配為:
1. 論文選題指導:1周
2. 論文開題答辯:2周
3. 論文中期檢查:1周
4. 論文第一次答辯:3周
5. 答辯後指導修改:1周
6. 論文第二次答辯:2周
三、 畢業論文工作量核算
1. 核算依據
按照所提交的相關表格材料的完成情況、答辯當日考勤情況、畢業生調查反饋情況,來确定相應階段的工作周數是否完成。
2. 核算辦法
畢業論文指導工作量的核算采取分段計算的辦法。每一階段過後,系部依據上述标準核定每位指導教師是否完成相應的工作周數,并向外公開核定結果。各個階段的工作周數累加在一起即為當年度該指導教師畢業論文的總工作周數,系部以此為依據上報教務處,指導教師以此為依據計算自己指導畢業論文的總工作量(總工作周數×所指導的總學生人數)。
3. 特别說明
(1) 若無特殊原因請假,每位指導教師必須親自到場參加開題答辯、論文第一次答辯、論文第二次答辯(被選中者),否則,相應階段的工作周數不予計算。特殊原因請假指懷有身孕或待産不宜來校、參加近親屬喪事、确有身體重大疾病不能來校或照顧确實生病的近親屬等。特殊原因請假者,須提前向系部請假,并提供相關證明。其他原因請假者,須提前将請假理由提交系部,由系部開會讨論是否準假。
(2) 第二次論文答辯輪空的教師,視為已經完成了該階段的工作周數。
(3) 指導教師若對系部核定的工作周數持有異議,可向系部反映,申請複核。系部根據相關證據重新核算,确有錯誤的,及時糾正;若無錯誤,則保持原核數量并向該指導教師說明理由。
政法系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