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工 作 流 程 |
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流程 |
學習上級文件,開展社會調查,論證培養目标和業務範圍→教務處提出人才培養方案制定的原則意見→各系(部)組織教師學習原則意見,确定專業培養目标→各系(部)組織成立專業建設咨詢委員會,與業界專家共同研制培養方案→系(部)調研,借鑒同類院校制定培養方案的經驗→系(部)組織審議、修改培養方案,由系(部)主任審定簽字後報教務處→教務處組織專家論證→報主管院長審批執行。 |
省(部)級、國家級特色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申報流程 |
轉發上級申報通知→按照學校專業建設規劃,組織系(部)填寫申報材料→系(部)提交申報材料→教務處組織專家評審→學校确定推薦申報的專業→教務處組織年度檢查及協助上級部門作好評估檢查。 |
校級特色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申報流程 |
下發申報通知→按照學校專業建設規劃,組織系(部)填寫申報材料→系(部)提交申報材料→教務處組織專家評審→學校确定校級特色專業→組織年度檢查及終期檢查。 |
省(部)級、國家級精品課程(視頻公開課程)申報流程 |
轉發上級申報通知→按照學校課程建設規劃,組織系(部)填寫申報材料→系(部)提交申報材料→教務處組織專家評審→學校确定推薦申報的課程→教務處組織年度檢查及協助上級部門作好評估檢查。 |
校級精品課程(視頻公開課程)申報流程 |
下發申報通知→按照學校課程建設規劃,組織系(部)填寫申報材料→系(部)提交申報材料→教務處組織專家評審→學校确定校級精品課程→教務處組織年度檢查及終期檢查。 |
新專業申報流程 |
轉發上級申報通知→按照學校專業建設規劃,組織系(部)填寫申報材料→系(部)廣泛調研,充分論證新設專業的必要性與可行性→系(部)提交申報材料→教務處組織召開專業建設咨詢會議→學校确定推薦申報的專業。 |
省(部)級、國家級教研、教改項目申報流程 |
轉發上級申報通知→按照學校教研教改規劃,确定各系(部)申報項目的數額分配→系(部)組織教師填寫申請表→系(部)對申報項目進行初評,按限額向教務處推薦→教務處組織評審→學校确定推薦申報的項目。 |
校級教育研究及教學改革項目申報流程 |
下發申報通知及項目指南→按照學校教研教改規劃,确定各系(部)申報項目的數額分配→系(部)組織教師填寫申請表→系(部)對申報項目進行初評,按限額向教務處推薦→教務處組織評審→學校确定校級教育研究及教學改革項目→教務處組織年度檢查及結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