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大會制度
發布時間:2015-06-02 責任編輯:admin 來源:政法系
1、會議時間: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組織委員主持。
2、與會人員:會議由全體黨員參加,根據内容的需要,有時可吸收非黨幹部或入黨積極分子列席參加。
3、會議内容:
(1)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黨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
(2) 定期讨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3)讨論發展新黨員和接收預備黨員轉正,讨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
(4)選舉支部委員會成員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
(5)讨論需要支部大會決定的其它重要事項。
4、會議形成的決議由支部委員會負責檢查落實。
5、會議記錄:支部組織委員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認真保管,年終歸檔備查。